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,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,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;不处置的,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,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*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,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。
危废产生单位向**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(一般按年度制订)并经备案,如果其应处置的危险废物没有及时处置,可视为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,应当及时申报。因此,危废产生单位贮存危废期限**过管理计划期限的,应当及时向**申报。对不按规定申报的,**可按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规定予以处罚。
危险废物贮存地点应远离人员密集区(学校、宿舍、食堂、市场、公共场所、道路等)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、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、水源保护区和给排水明渠,位于标准工业厂房内的小规模工厂经**批准后可以在厂房内适当的位置存放本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。
贮存设施就避免建在易遭受洪水、滑波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点,贮存设施应按照**一遇的要求进行防洪设计。
贮存设施只可供危险废物存放,无论规模大小,按其使用性质必须,不得混合存入一般非危险的固体废物。
贮存设施的设计、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。
贮存场所应安装门锁且设有专人管理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设防等安全装置,采取防爆电气和灯具等。
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设施。
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所设置的相应防火防爆、通风、防毒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监测,确保现场符合要求。
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包括贮存罐)须向市**提出申请,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危险废物贮存活动,对外承接危险废物贮存业务的还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资格证。
从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,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:
◆ 未进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;
◆ 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;
◆ 对收集、贮存、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、设备和场所,缺乏管理和维护,造成危险废物泄露、流失、渗入环境土壤;
◆ 未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;
◆ 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,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;
◆ 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的单位进行处理;
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旨在完善企业在危险废物产生后的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利用和委外处理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流程,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“资源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”,降低企业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善导致违规受罚的风险。
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具备的应急救援设备
个人的安全及保护装备
安全头盔
安全眼镜或眼罩
抵抗化学品的手套与塑胶鞋
保护衣袜或工作服
适当的面具或面罩
洗眼用的瓶或设备
连头罩的护目镜
急救箱
处理紧急事件及溢漏的装备
灭火筒
垃圾筒及刷子
干软沙
拖布及水桶
纸巾及毛巾
胶带、空容器或桶
吸附剂,例如蛭石、木糠等
铲
钳子
便携泵
塑胶勺